学校不再有学费直接支配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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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9:23 现代快报 | |||||||||
据《潇湘晨报》报道从9月21日起,任何学校若存在临时过渡性账户,将被视为“小金库”处理。12日,湖南省财政厅透露,为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湖南省将建立一套新的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制度,并开始在湖南农业大学进行首家试点。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学费都必须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账户。学校将无学费直接支配权
“入学新生的学费已经不再直接缴入学校账户上,而是全部缴入到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也就是说,学校将不再对学费有直接支配权。”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易继元介绍,作为试点单位,湖南农业大学的新生在缴纳学费后,将当场收到一张打印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面将同时注明由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无非税收入票据可举报 在教育收费全面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后,任何学校如果不能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学生可以拒绝缴纳,并可直接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举报。易继元说:“所谓收缴分离,就好比我们到商场买东西,售货员给开票,我们不是把钱交给售货员,而是把钱交到收款处,这就叫收缴分离。”学生可到银行交学费 湖南省将全面推进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就是收缴分开,学校或教育部门开出收费票据,学生去代理银行网点交款),并建立全省统一的教育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今后执收单位现有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包括财政部门为单位开设的属于非税收入过渡性质的财政专户分户)必须全部撤销,学校不得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否则视同私设“小金库”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