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每日开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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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0:46 每日新报 | |||||||||
今日主评人:廖永安教授 专家档案: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主要学术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 主要著作:《民事诉讼原理》、《统一证据法及其立法理由书》、《民事诉讼法》、
票据属于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书证之一,对于书证(包括复印件)只有经过审查与判断,确定其具有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方可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强调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于作为判决根据的书证,一要出示,二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并且围绕着以下几方面展开审查:书证与待证事实有无相互关联;确认该书证制作人是否具备资格;书证手续是否完备;制作书证时的程序是否合法;书证有无被伪造、变造;书证的收集是否合法。 新报记者王京涛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