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再就业国家税收优惠 利用优惠有人偷税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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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1:0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李某是市区一经营10余年饭店的业主,因其女儿有《再就业优惠证》,就将税务登记证法人名字变更为其女儿,以此来骗取税收优惠。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区有很多享受再就业优惠的业户都持用他人《再就业优惠证》申请税收减免政策,利用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偷税逃税。 据了解,为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有关人士指出,《再就业优惠证》滥用问题应予以重视,发证部门应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工商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未变更并提供不出门面转让证明的业户,应不予办理新开业登记,防止非下岗人员以下岗人员身份注册登记。同时税务部门应加大各级税务机关的协调力度,实行联查联控,防止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新开业户跨区域重新办理税务登记。(黎明)责任编辑:丁俊杰 来源:烟台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