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最快十月份施行“豪雨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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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1:19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9月14日消息 据港媒报道,台“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昨天上午表示,“行政院”已于7月29日核定人事行政局所提的“天然灾害停止上班上课作业办法”,未来只要符合各县市所呈报、经最高部门核定的豪大雨警戒值,各地方将可因地制宜,宣布特定地区民众放“豪雨假”。 人事行政局局长李逸洋表示,过去因天然灾害停止上班上课的标准,多半取决于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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