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警方开展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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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1:43 公安部网站 | |||||||||||||
此次行动,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各级公安机关的交警、巡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多警种配合,形成合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个月的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摩托车作案和盗、抢摩托车的犯罪活动,规范摩托车行驶秩序。 行动中,海珠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昌岗中路抓获钟某等8名男子,经审查,该嫌疑人供认在海珠、越秀、东山等地的公共汽车站,尾随妇女伺机抢夺其金项链,共作案26宗。海珠区公安分局伏击民警还在鹭江球场附近现行抓获抢劫嫌疑人张某等3人,侦破今年8月以来在海珠区发生的8宗拦路抢劫案。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东圃某银行门口成功抓获嫌疑人周某(男,32岁)、张某(男,32岁,均广东五华人,有盗抢前科)。经审讯,两人初步交代了今年6月份以来,伙同在逃老乡“傻彪”在天河区东圃、五山一带飞车抢夺银行提款人财物,共作案5宗。 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天河城广场查获一辆有被盗记录的摩托车,得知该车曾于数日前在海珠区被盗窃。海珠公安分局素社街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发现该车来自大沙头海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案民警循线追踪,传唤有关人员协助调查,迅速查清案情,原来该宗盗窃案件由车主一手炮制。该车车主高某于8月22日以1200元作报废摩托车卖给海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中介人员后,再到派出所报案称车辆被盗。目前,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报假案的高某及另一名无证驾驶的男子作治安拘留15日处理,将该摩托车移送交通部门作报废处理。黄埔区公安分局大沙街派出所民警在姬堂社区清查一出租屋时查获了一辆无牌摩托车,并在该出租屋内查获电击器、匕首等可疑作案工具。民警随即进行审查,发现该无牌摩托车为被抢车辆。根据线索,民警抓获了河南籍犯罪嫌疑人惠某、蒋某和、穆某等3人,审破抢劫摩托车案件3宗。 广州警方表示,将一如既往重拳出击,在摩托车行驶秩序混乱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两抢”案件多发路段,采取设点与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外地牌、克隆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不戴头盔等重点违章进行有重点的整治,有效地打击利用摩托车进行“两抢”违法犯罪活动和整治摩托车行驶秩序,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广州市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杨伟光陈立雄李菁 廖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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