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点击:大学生“夫妻房”先憋在心里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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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韩江子 四川南充一对夫妻大学生向高校申请“夫妻房”,遭到拒绝。据说此事让学校左右为难怕破先例,这对夫妻颇感委屈。在我看来,委屈归委屈,为难归为难。学校拒绝大学生“夫妻房”并无不妥。
按照法律规定,大学生是可以结婚的,但给不给大学生“夫妻房”没有规定,相信法律也不会限得那么死。那么,能不能弄到“夫妻房”,则是高校与学生之间的事了。再说,是否给“夫妻房”基本上是学校管理的“分内事”,至少也能“自由裁量”。从这一点说,大学生要求“夫妻房”可以提,能不能满足这种要求则是另一回事,没有谁对谁错。事件之所以引人关注,盖因它触及正在不断增强的自由权利意识。 从资源分配的角度看。如果资源供给不足,“连学校员工的住房都按排不过来”,那么开设“夫妻房”必定引起众人“侧目”。当然,如果供给足够,而要求“夫妻房”者愿出高价,其他大学生又没有意见,相信是美事一桩,皆大欢喜。但从目前来看,后一种情况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四川这所学校拒绝大学生“夫妻房”,无疑是基于现实考虑的,任何管理都是这样。 权利的实现总是有条件的。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行动,中间还有多少曲折。甚至宪法上规定的权利,有时都难免遭遇尴尬,北京一名老汉手持《宪法》阻止拆迁,都无法保住自己的房子(这可是“雪”之“炭”啊!)。那么,大学生“夫妻房”纯属锦上添花,不实现也无伤大雅。 社会在进步,我们的生活要向前,自然不能老拿现实中的不如意来说事。大学生“夫妻房”总有实现之日,如果高校后勤服务不断社会化了;还有一个如果,大学生要付得起钱。但如果我们仍习惯于发“禁租令”,让学生困围墙里,不能到校外租房;如果我们仍习惯于一说社会化产业化就要收钱收大钱,那就让“夫妻房”一类的“奢侈行为”先憋在心里吧。 主持 冯树盛(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