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需要一种正确的“安定团结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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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4:52 北京青年报 | |||||||||
作者:潘洪其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一大痛点。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的工程款,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一个主要原因,而政府作为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又在其中占了较大的比例。因此之故,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必须重点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这是人们已经基本达成的一个共识。
新华社昨天披露了一起由政府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案件:在福建省仙游县园庄镇,建筑商潘新东四年前垫资承接了新街道水泥路面修建工程,镇政府迄今尚拖欠工程款76万多元。潘新东将镇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很快判他胜诉,但在他多次提供线索,证明镇政府账上有钱的情况下,法院却一再拖延执行,人为造成“执行难”,于是潘新东迟迟拿不到工程款,农民工也迟迟拿不到工资。 这起案件虽然只是涉及一个镇政府,它反映的“政府—建筑商—农民工”三者的利益链条关系,以及基层法院面临的“执行难”困境,应该说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当地法院一名法官坦言,在实际执行中肯定会考虑到政府和个人的区别,法院对政府的执行一般不会硬性采取措施,因为法院很多工作也需要政府配合,包括银行在执行中也护着政府,因为他们也是靠政府吃饭。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也不罕见。镇政府不是没钱还债,而是根本就不想还债,法院也不是不能执行,而是不愿意因为执行而得罪镇政府,显然,地方政府和基层法院的态度,成了能否顺利清欠的一个关键。 这起案件的经办法官称,“法院对执行政府的案件一般都比较慎重,毕竟要讲安定团结,而且领导也会有多方面考虑。”仅此寥寥数语,反映了当地政府和法院的一些领导在认识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上的“新水平”———政府拖欠再多的工程款都没关系,法院拖延执行或者不执行造成再多的政府欠款积案也都没关系,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得再多,给他们一家老小的生活带来再大的困难也都没关系,但是,如果因为法院的依法执行给政府造成了“损失”,使政府从比较富有变得不那么富有,甚至变得一贫如洗,或者因此破坏了法院、政府、银行的“传统友谊”,使政府不再配合和支持法院的工作,银行不能再“靠政府吃饭”,那影响就大了,性质就变了,就要危害“安定团结”了……原来,一方面,当地政府长期赖账,法院纵容政府赖账,另一方面,他们对建筑商和农民被拖欠血汗钱的遭遇冷漠相向,麻木不仁,其秘密就在于他们形成了这种特殊的“安定团结观”。 在上月底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指出,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有3000多万人,如果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的面很大,就会直接影响这些人的切身利益,他们会通过自己的行为包括一些过激行为来追讨工程款和工资。当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直接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大事。社会稳定直接关系到安定团结,正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正确的安定团结观,与之相比,福建仙游县园庄镇镇政府和地方法院一些领导对于安定团结的认识,无疑是一种错误的、有害的“安定团结观”,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