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滞后是交通事故重要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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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7: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田雨)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14日分析8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时表示,8月份因超速行驶导致1726人死亡,比7月份上升18.6%。 来自公安部的统计显示,自今年5月份以来,因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一直持续增加。
公安部14日通报的消息亦显示,8月份因超速行驶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8起,造成176人死亡、172人受伤。 这位负责人指出,超过五分之一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由超速行驶所导致,而在普通事故中这一比例为八分之一。 “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治理一直是路面行车秩序整顿的重点,但治理效果不明显。”这位负责人坦言。 这位负责人表示,究其原因,除公路交通监控、测速仪等装备欠缺、路面警力不足和宣传教育不到位外,近年来公路路面“硬化”,行车条件改善,但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设施等相对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旅游地区危险路段要加强管控,尽快完善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以应对即将来临的“十一”黄金周旅游交通高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