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减负近9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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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7:39 新华网 | |||||||||
自新疆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新疆农民总负担减少8.93亿元,人均减少71.87元,减负幅度达42.32%。新疆共取消涉农收费50余项,对各种经营性收费进行了整治规范。 据统计,税改后,新疆减少农民电费支出1.6亿元,农村电价普遍降到0.60元/度以下;减少农民水费支出1.1亿元;每学年减少学生学杂费1.4亿元。
以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副局长王淑花为组长的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督查组对我区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王淑花说,新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农民满意,社会稳定。她对新疆农村税费第一步改革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副主席熊辉银向督查组汇报了新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和新疆农村税费第二步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完)(周生斌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