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市代表听证“一费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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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8:09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王远记者张静 按国家要求,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辽宁省将全部推行“一费制”收费方法。推行“一费制”的对象是,全省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 “一费制”是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基础上,一次性向学生收取每学期的杂费(国家允许含部分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三项费用的合计总额。借读费、住宿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包括在“一费制”标准内。 收费标准:听证过后再调整 此次听证会的初审方案是按法定程序,由省教育厅提出方案报省物价局,省物价局严格审核,进行再审形成收费标准的初审意见。在提交听证的方案中,我省拟调整的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城镇小学300-370元,农村小学240-310元;城镇初中440-510元,农村初中340-430元(与经济状况基本相同的山东省基本一致。)在此基础上,剔除各级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后,即为学生个人缴纳的杂费标准。每生每学期的具体标准为:城镇小学75元(含信息技术教育费15元)、农村小学55元(含信息技术教育费10元);城镇初中110元(含信息技术教育费20元),农村初中85元(含信息技术教育费15元)。 据了解,听证会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听证会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作调整,报请省政府后,制定出“一费制”收费标准。 听证代表:各界人士73名 当天出席听证会的代表共有73名,其中申请代表人1名;正式代表30人(1人缺席但提交了书面材料),这30名代表分别为:学生家长代表10人(城镇5人,农村5人);学校代表10人(城镇6人,农村4人);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2人,消协代表2人,专家学者3人。此外,列席代表为42人。 现场直击:“唇枪舌剑”论杂费 信息技术费是高了还是低了?课本费是否该换个说法?方案介绍一结束,听证会气氛顿时活跃起来,各位听证代表唇枪舌剑,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立即阅读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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