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官员疑为企业代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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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1:10 时代商报 | |||||||||
9月13日,记者接到这样一个电话:“能来趟潼南吗?我们这里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成了广告明星,他在电视里给眼镜店打广告……”记者随即赶赴重庆潼南实地调查此事。副局长没听说相关规定 9月13日下午,在当地一家企业,正在检查工作的质监局副局长,也就是线索中提到的“广告明星”王灵爽快地接受了采访。
记者:为什么会出现在眼镜企业的电视广告里? 王灵:那是广告吗?我以为是个追踪报道。为迎接“世界计量日”,5月中旬,县质监局组织精益、千叶两家眼镜店到潼南中学搞“阳光工程进校园”活动,两家企业除了派出专家现场讲座、咨询、验光外,还各出2000元钱,资助学生配镜。事后,千叶上了报,精益没有。精益蒋老板于是打电话表示有意见。没过多久,他提出作个电视回访,我同意了。 记者:是补偿吗? 王灵:有这意思在里面。 记者:电视里是你的原话吗?想到会在广告里播出吗? 王灵:基本上是原话,我一直以为会在新闻里播出。 记者:收过精益的形象代言费吗? 王灵:没有。 记者:想过对县里其它眼镜行可能造成的影响吗? 王灵:应该没大影响,梓潼镇有6家眼镜行,精益、千叶是最好的。 记者:按规定,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可以为企业打广告吗? 王灵:县里倒是没听说有这规定,不过,我真的以为是追踪报道。采访结束,王灵马上给精益18店的蒋老板打电话,“广告要马上撤下来,不怎么妥当。”广告中局长发言1分钟 举报者给记者留下一盘录像带,录了段电视广告———潼南精益眼镜18店的广告:“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我们选择了精益眼镜、千叶眼镜到潼南中学宣传、咨询。为什么要选择精益眼镜店参加‘阳光工程进校园活动’?因为精益眼镜店技术相当雄厚,检测设备很先进,验光人员获得了国家颁布的检验师资格……” 说这话的,是潼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灵。他是坐在办公桌前说这话的,没做自我介绍,电视字幕显示了他的身份。中午13时20分,记者又在潼南电视台看到这则广告的原本———在这则长约3分钟的广告中,王灵的发言占去约1分钟的时间。“主管质量监督的局长怎么成了企业形象代言人?这对同行不公平。”举报人说,广告每天反复播放多次,已播了十几天了。记者之后随机采访了县城里其他的眼镜店,其中一家店的老板说:“(广告)肯定对生意有影响。这完全是一种不公平竞争,不正当竞争。作为一名政府官员,他根本不应该做广告,给消费者一种误导。建议政府对此事进行调查,看有没有别的因素在里边。”而精益的蒋老板对此解释说,电视上打了10多天,总共花了5000多元,但是他说这不是广告,是电视短片。谈到是否是一种不公平竞争时,蒋老板说:“应该影响不大。如果确实没阐述清楚,给王灵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愿意撤下。”官员身份绝不可以做广告 重庆市监察局的一位官员对此事表示:“中纪委《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不准参与经商活动等。不过就这事,我们要调查清楚才能回答。”重庆律师黄汉强认为:“作为政府官员,当他以官员身份出现时,是不应该做广告的。同时,官员为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某个单位做广告,对于其他同行业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如果该官员是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身份出现在广告中,是可以的。但个人认为,政府官员做广告不合时宜。”据《重庆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