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底完成政府机构改革 推进五项配套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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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1:13 信息时报 | |||||||||
设立国资监管委,改组市发改委,组建市经贸委、市食药监管局,调整安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推出五项改革配套措施,市政府机构改革10月底前基本完成,区、县级市政府机构改革11月底前基本完成 时报讯 (记者 王丽凤 通讯员 邱创泓 王华兴) 昨日下午,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据悉,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
据了解,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广州市2001年机构改革基础上的又一次深化,改革的原则:重点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建立既与省政府组织架构整体协调、又能体现广州市功能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行政组织体系,克服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等弊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巩固、完善、探索、深化的总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保持政府机构的相对稳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又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推进其他配套改革。改革具体内容有: 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悉,这次机构改革将组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把有关部门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管理国有资产等职能进行整合,作为市政府特设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改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同时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将市政府研究室承担的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工作职能,以及原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承担的有关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等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这次改革,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商业局,组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管理工作,同时承担本区域内的盐业和酒类行政管理职能。将市农业局承担的有关乡镇企业管理职能划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商业局等部门承担的与外经贸有关的职能划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增加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等与保障对外公平贸易相关的职能。 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行使药品监管职能,并划入原由卫生部门承担的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增加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职能。结合广州市实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仍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 调整:安监局为市府工作部门 将原设在市经委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力度。配套改革措施 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 在上述机构改革调整的同时,积极推进五项配套改革: ●一是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进一步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解决事业单位社会化程度不高、结构布局不合理、公共财政负担沉重、缺乏竞争机制等问题; ●三是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逐步实行后勤管理与服务职能彻底分开,理顺管理职能,转变服务方式,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灵活高效、保障有力的机关后勤服务体系; ●四是规范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对现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清理整顿,挂靠政府部门的社会中介组织,必须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完善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业准入和资质认可制度,依法加强监管,逐步形成功能完备、行为规范、责任明确的社会中介组织体系; ●五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审批行为,使政府服务更加快捷、高效。 据悉,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政府机构改革,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组织实施。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在动员会上强调指出:对机构改革中涉及调整的机构和职能变动的工作部门都要重新进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各部门“三定”规定批准后半个月对外挂牌运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