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游安全第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1:2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实习生李永志)“十一”黄金周临近,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 市政府将在国庆节和中秋佳节前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特别对车辆、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带有危险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攀岩、蹦极、探险、射击等旅游项
市政府要求,各旅行社要加强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工作。组团出游前必须为所有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租用车辆必须经车检部门年检合格和营运手续齐全,旅行社应和车主签订合同,明确责任范围和事故处理赔偿办法。省会公安、交通等部门还将在“十一”黄金周前集中进行旅游客车大检查。 省会有关部门还将在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整治“出国游”存在问题。 附:市假日办投诉电话:6689190;市旅游局值班电话:6689195、6689192;传真:66891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