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欲20万重奖廉政退休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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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2:13 新京报 | |||||||||
任期内任何时段有经济问题则奖金“泡汤” 本报讯 南京市工商局13日出台规定,对廉政勤政方面的先进典型,退休后可望一次性拿到大约20万元的“奖励”。
南京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廉政保证金制的实施细则还在制订之中,所以廉政人员在退休后具体可拿到多少保证金,一个月后方能知晓。但他同时表示,如果按照每月500元计算的话,每名工作人员工作30年后最少可拿到20万元。 据了解,廉政保证金制就是在公务人员工资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外加政府补贴作为廉政保证金,若在其职业生涯任何时段中被发现有经济犯罪行为,该保证金都将被悉数充公;反之,待其退休时,则连本带利一次性奉还。 据《南京日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