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受贿”放劫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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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3:07 燕赵都市报 | |||||||||
半岛晨报12日15时40分,青岛的两名小伙子王硕和明丛芳合力抓住劫匪,帮受害者夺回钱包,可受害者却在收下劫匪的200元“贿赂”后,向110慌称劫匪也是见义勇为者,当场将其放跑。真正的见义勇为者王硕和明丛芳气得半天说不出话,等他们见到110警员正在调查现场,就把真相和盘托出。警察认为如果情况属实,受害者私自放走劫匪同样犯了包庇罪。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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