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受贿”放劫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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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3:21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两名小伙子合力抓住劫匪,帮受害者夺回钱包,可受害者却在收下劫匪的200元“贿赂”后,向110谎称劫匪也是见义勇为者,当场将其放跑。14日,市民王硕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见义勇为抓住劫匪却被人愚弄的尴尬经历。 王硕说,12日15点40分左右,他和同事明丛芳下了早班正准备回家,突然听到街上有人高喊“抓劫匪”。接着,一个全身黑色装束的男青年从面前飞奔而过,手里紧攥着一个红
男青年一直跑到新华绿洲小区的春柳河附近,被污浊的河水挡住去路。王硕和明丛芳刚要上前按住他,劫匪竟然扑通一声跳进河里,挣扎着向对岸游去。熟识水性的明丛芳想也没想,赶紧跳下去继续追赶,王硕则以最快的速度绕到河对岸,与明丛芳合力在对岸的施工工地附近一处民工棚里,将劫匪抓住。正在这时,被抢钱包的中年妇女也赶到了,她一把夺过钱包并大骂劫匪,说自己已报警。听着警笛声声逼近,劫匪吓坏了。突然出现戏剧性的一幕:劫匪掏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钱(约200元),塞给中年妇女说:“大姐,我的钱全给你,放我一次吧,就跟110说我也是见义勇为的。”中年妇女点头接过钱放进自己包里,同随后赶到的110警员说谎,将劫匪当场放跑了。 真正的见义勇为者王硕和明丛芳气得半天说不出话,等他们见到110警员正在调查现场,就把真相和盘托出。警察认为如果情况属实,受害者私自放走劫匪同样犯了包庇罪。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半岛晨报》供稿 (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