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交物管费看清等级明算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成都市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管收费基准价由服务等级和项目等级两部分决定;具体物管费用由业主与物管企业在基准价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约定。10月1日前签订的物管合同,双方仍按原合同履行。本报记者孙进许鹏为您报道
《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昨日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管局制订出台,并将于2004年10月1日起试行。《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物管收费内容进行分解,并实行等级收费制。成都市物管收费从此有了详细的指导价。 根据新出台的收费标准,成都市物业服务收费将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之前的政府定价取消。 收费标准规定,我市住宅物管收费等级由物业服务等级和环境设施设备项目等级两部分决定,前者是服务软件,后者是服务硬件。物业服务和环境设施设备均分为7个等级,由此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的基准价依等级差异而有所不同。各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具体物管费用,将由业主与物管企业在该基准价上下1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该项费用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按物业买受人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另行分摊。 本标准基准价按5万㎡住宅物业测算,其他面积物业的基准价随面积的变化调整,但调整幅度最多不超过10%。多层住宅指7层(含)以下住宅,多层电梯项目等级基准价参照高层丙等。高层住宅是指8层(含)以上的住宅。(相关图表详见PDF版——电子版管理注)有什么不清楚?打本报热线问专家 今日下午4时~5时,成都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将值守本报热线86613333-1,就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收费指导价标准与你进行交流,并回答你的提问和咨询。另外,今日上午,成都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将在春熙路中山广场设点专门就这项新规回答市民的有关问题,欢迎广大市民到场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