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20万赔偿起争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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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6:27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锦法记者李威)儿子不幸溺水身亡,获得赔偿金20万元。为了这笔赔偿金,孩子的父亲、外公外婆将孩子的母亲告上法庭。日前,锦江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3年,刘勇与钟霞离婚后,儿子小华随母亲钟霞生活,刘勇则按月负担儿子的抚养费。今年6月,9岁的小华不幸溺水身亡,后获得补偿费20万元,但钟霞仅给付刘勇2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20万元的补偿费应系给予死者近亲属的抚恤、安慰,不属于遗产范围,应为财产分割,遂判决原告刘勇应分得8万元,小华的外公外婆应各分得1万元。(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