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女杀妻死有余辜 黄石枪决一“禽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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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7:1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凌云报道:黄石市对一名先强奸女儿,后持刀杀妻的累犯柳长庚执行死刑并张榜公告,昨日,市民们在观看法院公告时依然义愤填膺地说:“这个禽兽不如的人,死有余辜。” 家住黄石市铁山区胜利路的柳长庚现年58岁,1996年因强奸其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1年12月刑满释放后先在武汉打工,后回到铁山与妻子共同生活。出狱后的柳长庚一直认
2002年11月3日晚,柳长庚喝酒时与妻子发生争吵,他威胁其妻交代与哪些人有不正当关系,否则杀死她。次日凌晨2时许,柳长庚见逼问无果,便用一把折叠水果刀将妻子颈部的气管和食道割伤,并用手挤压其面部使血流加快,直至妻子昏迷不醒后,他才喝下剩余的酒倒床而睡。凌晨5时许,有人到柳家敲门,惊醒后的柳长庚见妻子还在动,便又拿出家中的菜刀朝其颈、脸、手等部位共砍10多刀,其妻再次休克,随后柳长庚又用水果刀将自己的颈部割伤2处企图自杀。敲门者发现屋内情况异常报了警,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将二人送到医院救治,二人先后脱离危险。事后法医鉴定,柳的妻子损伤程度属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柳长庚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且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的故意犯罪,属累犯,故依照《刑法》有关条款,判决被告人柳长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