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轻轨投石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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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7:18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季宏)向轻轨车投掷石头等物品、在轻轨线路弯道内种树都将是危害轻轨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最高将被处3万元罚款。昨天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1月正式实施。 据悉,我市已经规划了城市轻轨等共六线一环约30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今年底轻轨较场口至新山村线路也将投入试运行。这些都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乘客和
由于我市采用的跨座式轻轨车,所以《办法》还设置了轨道交通保护区,目前暂定为: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50米内,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轨道线路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今后该规定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进。(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