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吨小标”车不更正不给办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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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7:2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14日讯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截至今天,我省27774辆“大吨小标”车辆中,仅有2917辆进行更正恢复到标准吨位,仍有近九成的车辆没有动静。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省将按实际更正的吨位数收取养路费等费用,对未更正车辆,将不予办理年检。 据介绍,按规定凡在2004年12月31日前,恢复正常吨位的“大吨小标”车,除免费更正核定载重量、核发车辆行驶证,并不再追缴其以前应缴纳公路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
关键词 “大吨小标”车,指实际承载货物量大于出厂标注载货能力的车辆。“大吨小标”车辆因少交养路费、超载运输等给公路运输市场带来混乱。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以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黑龙江日报) 作者:高天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