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最高法院核准王利明等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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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7:4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上午分别对王利明、苗平和王翔3名票据诈骗罪犯以及利用银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受贿罪犯梁世汉执行死刑。 被告人王利明原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科长。自1999年春节前后,被告人王利明与社会上的无业人员苗平、宋中俊以及王翔、王郑光(均另案处理)等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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