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举报者最高奖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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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07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检察院昨日宣布,从即日起对举报有功者最高奖励从1万元提高到10万元。据介绍,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北京市检察机关近日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办法》。 按照新规定,公民凡署名向北京市检察机关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犯罪,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
北京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考虑到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数额和量刑标准与过去相比有变化,工作办法提高了对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金额。如规定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的奖励金额,按案件审结时认定的犯罪数额的2%-3%的标准,综合考虑举报数额及实际挽回经济损失的数额情况确定,个案最高奖励金额从过去规定的1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此外,新的工作办法体现了“论功行奖,对重大贡献者给予重奖”“保障公民举报权益,为举报有功人员保密”和“奖励方式尊重举报人意愿”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