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还有"官念"的影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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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12 新桂网 | |||||||||
9月13日上午,92名正在国家行政学院学习的省部级领导干部走进北京市一中院大法庭,前来旁听一起因不服公房租赁合同变更而状告西城区政府的“民告官”案。此案由市一中院副院长李新生亲任审判长(据《南国早报》9月14日报道)。 这是一起因不服公房租赁合同变更而状告西城区政府的“民告官”案。按理说,对这类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普通“民告官”案,法院的一般法官就完全能胜任审判工作。
《行政诉讼法》实施十多年,遭遇的最大障碍就是“官念”。一些官员法治意识淡薄,权大于法的事屡屡发生,让92位高官旁听行政审判,就是要通过鲜活实例,帮助高官树立正确的法制观。正如牛有成所说:“旁听此类案件对增强法制意识,依法行政很有好处。”然而,由旁听者身份决定审判长人选一事,凸现的不正是人治大于法治的观念吗? 法律是法院工作的最高准则,不管对什么案件,不管旁听者是谁,不管谁当审判长,只要依据法律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就够了,根本没有必要因旁听者身份来决定审判者人选。面对同一案件,依据的是同一法律,难道不同的审判者,会做出不同的审判结论?假如真是这样,那真是一种悲哀! 山东 青山 作者:青山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