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见义勇为与量力而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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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12 新桂网 | |||||||||
在长沙县暮云镇月塘村洗沙矿里打工的一位民工在抢救一名不慎落水的妇女时,不幸溺水身亡。由于该男子右脚有点瘸,村民们对于他的舍身救人行为议论纷纷。月塘村村长认为,这位民工自身残疾,下水救人等于送死,太不明智(据《东方新报》9月14日报道)。 如果说残疾民工救人未成,自己不幸溺水身亡,已是令人痛心,那么舍生取义之后仍要受到责难,则更令人寒心。责难者的理由听似振振有词,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应在自身有能
见义勇为本身就是不假思索的“冲动”,如果说“精打细算”了会不会再有挺身而出已是一个悬念,更不必说那危局是否会“暂停”,等你左算右算算出了可以确保万无一失之后的“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如果能有勇有谋,当然最好,但要是条件不允许“谋”,那就应该“勇”字当头;见义勇为之所以称为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意义所在,就在于此。如今,见义勇为还是一种稀缺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再去责难“不自量力”的见义勇为,我们还会有多少“量力而行”的见义勇为呢? 江苏 奚旭初 作者:奚旭初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