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回应:赞同立法反垃圾邮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38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通信管理局回应省政协提案 新快报讯(记者 林劲松 林洁婷 实习生 陈海生 通讯员 曾德明)日前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对省政协关于《立法保护信息消费领域的个人权益》作出答复,表示赞同立法反垃圾邮件。
针对信息消费领域的反垃圾邮件和信息问题,省政协温洋等五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应通过对电子邮件收费的方法永久性地解决,并要求各网站完善垃圾邮件过滤系统尽量减少垃圾邮件。 对此,省通信管理局作出答复,认为对电子邮件收费由政府立法单方面规定是否妥当及应如何收费值得商榷,同时肯定对网站信息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审核是减少垃圾邮件的有效措施之一,并已以国务院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依据,设立了专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负责对网站进行“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信息安全措施的审核,这种前置审查措施为减少垃圾邮件起了积极作用。 对于省政协关于立法反垃圾邮件的建议,省通信管理局表示赞同,同时指出还需省公安厅、教育厅、新闻办等有相应职责的部门的协助。(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