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成广告明星的角色错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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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8:56 东南快报 | |||||||||
“我们这里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成了广告明星,他在电视里给眼镜店打广告……”在长约3分钟的广告中,潼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灵的发言占去约1分钟的时间。(9月14日《重庆晚报》) 从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发布质量监督信息的政府官员,到成为一家企业的产品形象代言人,显然在二者位置的过渡上,发生了严重的角色错位。尽管王灵一再声称,自己在广告中
作为一名政府官员,王灵此举产生的影响肯定是非常不妥的,不妥之处在于:一是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参与到广告宣传片中,并对企业的产品进行宣传,容易给广告的受众起到误导的作用;二是政府官员为企业代言,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不论王的本意是如何,其行为都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更进一步说,从政府官员摇身一变成为广告明星,看似是个别官员的不经意之举,实则透视出一部分官员与企业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企业的事情官员办,官员的事情企业办,官企不分、合二为一的后果,自然为相关的企业与官员提供了利用权力进行利益寻租的腐败空间。如果审视近期倒在反腐枪口之下的政府高官们,其背后都与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政府官员与广告明星之间,本来应该存有一道制度隔离开的天然鸿沟,但潼南县发生的这起咄咄怪事,以活生生的案例告诉我们,如何通过制度的设计,使得政府官员与企业之间保持适度的距离,在各地纷纷掀起反腐风暴中,显得尤为重要。姑且不论王灵的行为是否牵扯到利益的往来,仅王灵的这个行为,已完全破坏了当地政府的形象,足以让当地政府蒙羞。声音>>> 和那些巨蠹大贪式的大奸大恶比起来,局长做广告这件事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不过,事虽小但理未必小,公权私用、公益私化,什么时候是应当警惕的危险动向。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未雨绸缪总不是什么坏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