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犯内外勾结作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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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14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针对当前频发的金融诈骗犯罪分析表示,当前发生在金融机构的犯罪大案,大多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实施的。 金融诈骗案件特点 沈德咏表示,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来看,金融诈骗案件除内外勾结作案现象比较突
一是犯罪金额越来越大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造成的损失惊人,潜藏巨大的金融风险,而且涉及面广,受骗人多,善后处理难,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犯罪手段专业化、职业化狡诈隐蔽,利用高科技手段来实施犯罪的案件不断出现。犯罪分子利用通过破译密码、修改计算机程序等实施金融诈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是单位犯罪比较多以各种名目的单位形式出现,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也更大; 四是跨国\(境\)、跨区域犯罪增加特别是信用证诈骗案件,往往是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一旦得手,便把巨额资金转往境外,或者携款潜逃。 多与职务犯罪交织 沈德咏说,大量的案件表明,金融诈骗犯罪往往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共同犯罪或者贪污、挪用、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交织在一起,案中有案,案外有案。为了骗取金融机构巨额资金,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总是想方设法通过贿赂或者利诱手段,拉拢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犯罪或者为其犯罪提供协助。 新闻链接 王利明等人被执行死刑 据新华社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上午分别对王利明、苗平和王翔3名票据诈骗罪犯以及利用银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受贿罪犯梁世汉执行死刑。 被告人王利明原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科长。自1999年春节前后,被告人王利明与社会上的无业人员苗平、宋中俊以及王翔、王郑光(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以高息诱骗河南省交通厅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等五个单位将资金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伪造并使用伪造的转账支票、汇票从该行共骗取上列储户存款人民币2843.2万元。案发后,致使国有银行资金人民币2000余万元无法追回。 另讯自2000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破坏金融犯罪案件近3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