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宝”不可掉以轻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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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19 开封日报 | |||||||||
根据国家文物局今年6月3日下发文件的有关规定,第6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下称“国宝”)申报材料须在2004年10月31日前报国家文物局。目前,我市与申报“国宝”有关的大多数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要求紧锣密鼓地准备推荐材料,可也有少数部门和单位对申报“国宝”工作认识不够,行动迟缓。这种现象令人担忧。 申报“国宝”工作意义重大,可以说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我市是文物大市,
文物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申报“国宝”正是贯彻这一方针的集中体现。申报“国宝”对申报单位和一座城市来说有很多既得的实惠:一是有利于文物的保护;二是有利于国家专项资金的争取;三是能提高城市品位;四是带动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显而易见的好处如不争取,失之可惜,对全市人民也无法交代。 国家文物局要求申报第6批“国宝”所提供的材料包括申报文本和“四有”档案。申报文本的内容分为文字材料和图纸、照片。文本的形式统一用铜版纸印制,一式两份。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本一份。“四有”档案包括: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科学记录档案,有保护组织和管理人员。 按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申报“国宝”需要一定费用,但这些费用并不太高,我市所有申报单位想办法是能够解决的。河南大学在这方面就走在了前面。为使河南大学近代建筑群晋级“国宝”获得成功,河南大学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申报“国宝”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申报“国宝”办公室,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河南大学拨出50万元用于申报。申报“国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放弃休息,冒着高温酷暑,顶着炎炎烈日,分别对近代建筑群的6个景点进行实地测量、绘图和拍照。目前,河南大学近代建筑群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已接近尾声。尉氏县人民政府对申报“国宝”工作也十分重视,对该县3处申报“国宝”的单位拨出了专项资金,使申报工作进展顺利。 值得说明的是,申报“国宝”工作是国家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程序严谨,审查严格,除了由省级推荐外,还要经国家文物局、中宣部、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总理签发公布。这些足以说明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多么重要。我市各申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 (本报记者 刘永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