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登记屡有差错 寻找单位难度陡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24 上海青年报 | |||||||||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西藏南路也并不是厂子的“老家”。真正的原址在新肇周路1151号,随着西藏南路的拓宽,这条马路也就不存在了。公司是1999年搬到西藏南路的。但没过多久,企业就破产了。通过产权交易所拍卖,现在是宝山区某村和3个自然人合资的公司。这一变更他们都到了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作了申报。并且此后,卫生部门和宝山区公安局也定期来查。但是既然卫生和公安部门都已经知道并且定期来查,为何移交到环保部门手里的资料仍旧是6年前的西藏南路,臧生南说这个“为什么”他就不知道了。
与此同时,臧生南还有另一个疑问:明明企业有7个放射源,但是卫生部门登记的是6个,而宝山区公安部门登记的是7个。“为什么放射源的数量两个主管部门登记的不一致?”臧生南说。 采访中,记者联系上了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放射源管理处处长赵永明。他告诉记者,本市在“清查放射源,确保百姓安全”专项行动中碰到的这一问题并非偶然;全国各地都在大调查中发现卫生部门与公安部门移交信息存在差错。 他说,信息失灵的表现主要是卫生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资料对不上号,主要存在三种情况:一种是放射源使用单位搬迁或倒闭后,一个部门更新了信息,另一部门未更新,这就使得环保部门必须两头查起才能确认正确的信息;第二种是,两个部门的信息都未更新,这就使得放射源使用单位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无从查起,例如上文提到的三冷公司;第三种情况是,两个部门对某个放射源单位甚至从来都没有登记过。赵处长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四川一家单位有4000多个放射源,却从来没有在公安和卫生部门登记过一个,而先前要买到放射源必须有两部门的证明,为什么资料上没有登记就有很大的问题。 赵永明对记者说,归根到底,这主要是由于多头管理造成的,管理上存在重叠或者真空。现在,随着管理权的集中,放射源的管理将走向全面的科学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