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开展集体合同工作十年成绩显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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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9: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67.29万份,覆盖企业121.4万个,覆盖职工1.035亿人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记者王娇萍)我国各级工会开展集体合同工作十年成绩显著,截至2003年底,集体合同已覆盖职工1.035亿人,不仅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而且促进了集体合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这是记者在13日至14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工会
10年前,随着《劳动法》的颁布,标志着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和实施。10年来,在各级工会的积极努力下,我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签订集体合同67.29万份,覆盖企业121.4万个,覆盖职工1.035亿人;全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29.31万个,覆盖职工3579万人;全国共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13.54万份,覆盖企业67.67万个,覆盖职工3641.6万人;全国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颁布了集体平等协商合同地方性法规。 集体合同制度的普遍推行,改变了我国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用行政手段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做法,初步形成了由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依法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也树立了工会依法维权的形象,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但同时要指出的是,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要使集体合同真正成为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各级工会仍需作出艰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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