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不能“零距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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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0:12 沈阳晚报 | |||||||||
新闻背景:“我们这里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成了广告明星,他在电视里给眼镜店打广告……”昨日,本报接到重庆潼南县一线人报料,在长约3分钟的广告中,潼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灵的发言,占去约1分钟的时间。(据9月14日《重庆晚报》) 质监局的官员出现在企业广告中,是一种角色错位,其行为存在严重的问题。
第一,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参与到广告宣传片中,容易误导广告的受众,以为是政府在推荐某个企业的产品;第二,政府官员为企业代言,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第三,尽管没有具体的规定予以约束,但政府官员不宜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推广或者宣传。 政府官员成为广告明星,看似个别官员的无意之举,实则透视出官员与企业之间过度亲密的非正常关系。现在,各地政府都很重视发展经济,表现在对一些重要企业十分关心。但是,官员重视企业应当是通过制度建设,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不是与具体的企业进行紧密接触。官员和企业之间的交往,并不是距离越近越好,而是应当保持适度的距离和正常的方式。这不是不让官员重视和关心企业,而是遵守官商之间关系的客观规律。如果联系过于密切,很可能导致官商“合作”、甚至权钱交易的严重后果。审视近期倒在反腐枪口之下的政府高官,背后都与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姑且不论王副局长的行为是否牵扯到利益往来,至少他已经破坏了当地政府的形象。潼南县发生的这起怪事,提醒我们要重视通过制度的设计,使政府官员与企业之间保持适度的距离。 作者: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