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怎可“以罚代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0:1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经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一起两年前因贩卖“毒鸭舌”受过行政处罚的案件,被“挖”出来重新处理,并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商贩王高义提起公诉。昨天,乐清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但未作出当庭判决。

  2002年七八月间,乐成镇个体商贩王高义在加工鸭舌时,加入了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以求好卖相。同年8月,一名5岁小孩在乐清一酒店食用这些鸭舌后,发生食物中毒。经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紫光影视通轻松看大片
你的放心来自我的用心 让眼镜成为历史
乐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王高义加工的鸭舌制品中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随后,乐清市卫生监督部门对王高义罚款9000元。

  今年5月,乐清市检察院对乐清市卫生局近两年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检查,认为王高义行为已涉嫌犯罪,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7月28日,王高义被依法批准逮捕。

  昨天在庭审后,王高义说,原本以为被罚款后这事已经完结了,可没想到现在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市检察院有关人士分析,如今不少行政机关往往“以罚代刑”。主要原因是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习惯于行政法规体系操作,而对刑法相关知识掌握不够;另外,也是因为行政法规对涉及犯罪的行为界定,往往过于笼统模糊。

  据了解,今年4月底开始,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对个别部门出现的“以罚代刑”案件及时予以立案监督。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