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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不高速”赔我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一场突如其来的“10元官司”,让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高速)再度难堪不已。今年8月4日,郑州市民宋某一纸诉状将河南高速告上法庭,理由是“高速公路不高速”。河南高速违反公路服务合同,要求法院判令其违约,并赔偿宋某直接经济损失10元钱。据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10元官司揭高速路质量疮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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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打的是个公益官司,目的很单纯,就是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在北京攻读法学博士的宋某说。宋某称,7月30日,他和河南中牟县政法机关联系,准备去该处搞调研活动。为了节省路途时间,他决定走开洛高速公路。上午11时许,他驾车从荥阳站入口处进入,缴费30元领取通行卡后前往中牟县城。按照原先的估计,以正常时速行驶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够到达目的地。让宋某想不到的是,由于多处路段在维修,宋某花费了一个多小时,才驶下高速公路。调研单位认为他不守信用,取消了此次调研活动。

  宋某认为,他已按照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缴了过路费,与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形成了公路服务合同关系。但作为经营者,河南高速提供了瑕疵服务,造成“高速公路不高速”,损害了他的权益。因此,宋某要求法院判令河南高速违反公路服务合同,并比照普通公路收费标准,退赔其多收的10元钱。

  宋某所行的开洛高速公路,只是目前河南省境内众多开展大面积维修的高速公路中的一条。“行路难”、“怨声载道”已经成为近一段时期在河南高速公路诸多路段上演的“经常性”节目。

  质量“暗疮”困扰河南高速

  据了解,河南省高速公路“行路难”现象的集中出现,始于去年下半年,高频率、长时间的“路梗塞”让过往司机很是气愤。“新老高速公路一起步入大修期,这本身就是极不正常的。”

  今年初,河南就传出惊人消息,河南高速原董事长童言白外逃,而促使其仓皇出逃的主要原因,就是有关部门对许漯高速公路建设质量问题展开了调查。

  “修路腐败”的无奈宿命

  “表面上,质量问题是由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缩短工期、监理失职等原因造成的,但我个人认为,高速公路质量问题的根本症结在决策体制或机制。”在洛阳境内某高速公路建设工地上的监理王先生说。

  知情人士称,在高速公路项目的招投标中,合同双方都会约定:严格禁止借壳投标,非法转包、分包等,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理环节同样存在问题。监理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为“问题路”的产生埋下伏笔。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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