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了合法“身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0:45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协会首次有了合法“身份”。从今年9月份起,我省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协会必须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省民政厅规定,此次登记的范围是,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区域内,以农户为主体自愿组成的,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科技等领域,以及服务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具有社团性质,使用社团名称的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同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紫光影视通轻松看大片
你的放心来自我的用心 让眼镜成为历史
时放宽登记“门槛”,规定县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0元;乡(镇)、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0元。

  N本报记者 王萍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