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顶级”广告违法被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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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1: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南昌9月14日电(记者李兴文)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日前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时使用“顶级”之类的绝对化用词,近日遭工商部门查处,被处罚金近5万元。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在宣传产品时不能使用“顶级”“最”“极”等最高级之类的用语。 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近日监控发现,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在当地一纸质媒体上发布的“1080P全面替换720P”广告内容中有“用顶级高清彩电、看逼真顶级赛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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