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轻轨运营添“安全护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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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3:3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君辉)较场口至新山村的轻轨即将投入试运营,我市城市轨道交通添“安全护栏”———《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昨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轻轨即将试运营
我市已规划了六线一环约300公里的城市交通路线(包括城市地铁、城市轻轨),其中较场口至新山村的轻轨二号线即将投入试运营,地铁一号线和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控制及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轻轨交通对于改善我市交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将起到重要作用。 安全最为重要该办法共6章37条,主要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运营与安全、设施与设施保护区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其中运营与安全管理被列为重中之重。其对安全运营制度、运营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安全设施的配置、应急方案的制定、伤亡事故和行车故障的处理以及禁止危害安全运营的行为等都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划定保护范围 同时,该办法明确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实行法律保护,划定“地下车站与隧道外边线外侧50米以内,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轨道线路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物外边线外侧10米内”为保护区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