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2.9亿资助北京4.8万贫困学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14:1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慧博)今天上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表示,国家助学贷款于今日起开始正式发放。包括北航、北大、清华、人大等北京地区35所中央部属院校的4.8万名贫困学生将得到2.9亿元的助学贷款。 负责中央部属院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是中国银行。经办分支行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加快调整网点,并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
据了解,今年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目前规定的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则由学生来承担。还款期限从原来的毕业后4年延长到6年。 申请助学贷款所需手续 1.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和填写有关申请表格。 2.提交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4.提交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5.提交在贷款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6.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及相关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