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规定:“民告官”一把手必须出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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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6: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实习生丁媛通讯员冯明报道:“民告官”,“一把手”要出庭应诉将成为硬性规定。昨日,记者在汉阳区人大组织召开的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座谈会上了解到,汉阳区将开武汉之先河,率先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探索推行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据介绍,今后,该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向区人大作年度述职述廉时,必须将其代表
据介绍,《行政诉讼法》没有对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作出强制性要求,但目前南京等不少城市正式出台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时,应由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