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频举"利剑" 小工无证开车老板被罚千五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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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7:36 新桂网 | |||||||||
新桂网 -南国今报讯(记者何继权通讯员吴英姿)把摩托车交给无证的小工开,结果老板被罚款1500元,小工被拘留15天。昨日,柳州市做冰淇淋批发生意的孙老板得知这样的处理结果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迭。 9月7日下午5时半许,孙老板因生意忙,没有空去接放学的儿子,便将自己的两轮摩托车交给小工荣某,让他帮忙去接。荣某并无驾驶证,对交规更是不甚了解。他开车至文惠桥
9月14日,韦某和孙老板一起到队部接受调查,民警弄清情况后,根据新交法对韦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理。昨日,又对将车交给无证者开的孙老板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理。交警部门称,这两项处罚都是根据新交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的,此类违法已处理过多起,但柳州很多车主和司机都没有当一回事,往往到被处罚的时候才知道新交法的“厉害”。 作者:何继权 吴英姿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