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最低工资 谁违规严处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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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8:06 每日新报 | |||||||||
全市下周起开查李茜晁振源 新报讯 【记者李茜通讯员晁振源】本市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两个多月来,市劳动保障部门接到近百起投诉,称一些单位没有按规定执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从本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对象为易引起集体争议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屡次发生举报投诉的企业、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以及今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违规的单位进行严厉查处。 7月 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月480元调整为月530元,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县和蓟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510元。本市同时调高了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元调整为 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