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教师资格认定对海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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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9:1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吕诺)教育部日前修改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认定对象不再局限为国内教师,凡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华人华侨或外国公民都可以申请汉语教师资格。 教育部新颁布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在认定对象上对国内外同等开放。在教学能力的区分上,确定了初、中、高三种等级的标准,
作者:记者吕诺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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