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蹋听证会,你岂止是凌辱民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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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9:21 沈阳今报 | |||||||||||
李子/文刘道伟/图 既还没“听”,也还没“证”,参与听证会的代表“同意提价”的“结论”就已形成,而且还发给了媒体记者,听证会威严何在,民意何堪? 对听证会遭遇种种异化,我们通过媒体的报道也略知一二,天津的这次听证会就是霸气十足,把听证会的本意糟蹋得不成样子。 且不说由于组织程序的问题,导致旁听代表集体缺席。该来的没来,请来的因为“保密”限制不允许听广大群众意见,试问这样的听证会想“听”什么? 也不说在天津市供热办提供的申请提价方案的《意见书》中,代表们没看到部分重要内容,事实上在听证会后,《意见书》和“补充材料”都被以保密为由全部收回。就是看到了又怎么样? 听证会上,面对代表提出的“天津供热是否还有盈利的空间”的质疑,供热办主任“未给代表做出答复”。想了解的,人家不答复,这样的听证会想“证”的是什么? 单是说听证会还没开就已形成“新闻通稿”的做法,就能反映出有关方面的态度和作风。这样的听证会,对《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行政许可法》和《价格法》是一次挑战。一个法治社会要实现社会公正,不仅需要公正的结果,更需要公正的程序。听证制度为此而生。 歪嘴的和尚念坏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我们已经见得太多。从各种各样的“行政秀”中我们可以悟出:好制度带来的结果是好是坏起关键作用的始终是人。我们在抓制度的时候,其实就是在抓落实,就是“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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