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教师资格认定对海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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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9:24 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教育部日前修改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认定对象不再局限为国内教师,凡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华人华侨或外国公民都可以申请汉语教师资格。 教育部新颁布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在认定对象上对国内外同等开放。在教学能力的区分上,确定了初、中、高三种等级的标准,区别不同层次证书的持有者所具备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知识结构,以及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母语非汉语学习者进行汉语教
据悉,目前世界各国学习汉语的人数已超过2500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