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注重诉讼保全过程 当事人庭前握手言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9:52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李丽华李炳霞尹福利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李丽华通讯员李炳霞尹福利】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该院立案庭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及时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化解纠纷,最终使当事双方在开庭之前便达成了和解协议。
2004年8月9日,原告本市某广告公司与某投资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在一中院立案并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案情,承办法官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开导,宣讲有关法律规定,使双方由诉前的矛盾对立变为互相理解,并主动请求法院予以调解。经承办法官大量工作,终使原告和被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于承办法官在保全工作中注重调解,最终使此案在审理之前就将矛盾化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