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放鞭炮不仅要“限区域”还要“限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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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11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9月15日讯(记者 常新喜)省城燃放鞭炮不仅要“限区域”,而且还要“限时”。今天上午,根据听证代表意见修改后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在济南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原则性通过。这也就意味着省城“鞭炮解禁”又进了一步。 据介绍,在9月3日召开有关鞭炮“禁改限”听证会后,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济南市
对于听证代表反映强烈的“限时”燃放等问题,并考虑到老弱病残市民的休息,草案增加了“除农历除夕之夜外,城区在22时至次日6时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内容;同时草案中还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的质量的监管,要求“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注明燃放方法和适宜人群”。 同时,修改后的草案还加大了对违法销售或燃放鞭炮人员的处罚力度,草案的第十二条也就相应地修改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修改后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还将做进一步修改,然后再提请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