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保守 宣传不力 婚前财产公证温而不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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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11 大众网 | |||||||||
大众网青州讯 近日,青州市一对新婚夫妇在进行婚姻登记前,到市公证处办证点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两人结婚一个月后,小伙子因车祸去世。根据公证书记录,没有发生任何争议,新娘就与小伙子的父母顺利进行了财产分割。她感慨地说:“没有想到婚前财产公证真有用处。” 2001年新婚姻法实施后,婚前财产公证成为很受欢迎的公证项目。业内人士曾经预言
9月8日,在青州市一个公证处办证点,公证人员向一对情侣宣传婚前财产公证的知识。小伙子难为情地说:“还没有结婚就把财产分得这么清楚,好像今后一定要离婚分割财产一样,太不吉利了。”青州市公证处一位公证员告诉记者,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没有必要或者不好意思,对此十分忌讳。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一位同志认为,在很多地方,都认为结婚就成为一家,财产也应合在一起,观念保守是造成婚前财产公证温而不火的重要原因。 记者从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的统计报表中看到,今年上半年,青岛市办理婚前财产公证5049件,潍坊市办理了3825件。而在其他一些市,上半年有的是空白,有的仅仅办理了三两件。业内人士认为,“业务发展冷热不均,主要还是宣传力度不一样。”(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