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5日前上报 新拖欠民工工资数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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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28 北京青年报 | |||||||||
建设部要求全国所有建设单位 本报讯建设部昨天明确提出:从10月开始,全国所有建设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新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数额报建设部管理部门。记者昨天获悉,根据相关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在10月底前,提出今明两年清理政府项目拖欠的计划方案,包括完成清欠的时间、工作进度、拟采取的措施等。
据悉,根据要求,2005年春节前在偿还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的同时,还必须健全劳动用工制 度,规范工资支付方式,进行执法检查,防止产生新的拖欠。清理政府拖欠的项目,要列出清单,明确清欠责任部门,制定还款计划,同时还要督促没有认定拖欠数额的承发包双方尽快协商认定拖欠数额。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中介机构核定或通过仲裁、司法机构裁定。根据拖欠的不同原因,分别制定具体的清欠方案,落实清欠资金。并从实际出发提出防止产生拖欠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法规,建立从源头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 作者:梁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