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工要学宋鱼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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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28 北京青年报 | |||||||||
宋鱼水先进事迹座谈会昨举行 本报讯昨天上午,宋鱼水先进事迹座谈会举行。市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克,首先在座谈会上简要介绍了宋鱼水同志的先进事迹,随后中共海淀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强,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方工,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臧学民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畅谈了他们学习宋鱼水先进事迹
方工检察长在发言中说:“宋鱼水之所以长期能够做到不轻视小额案件的审理;不轻视弱势群体,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权利,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她真正树立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和地位观。宋鱼水同志的先进事迹可敬、可亲、可信、可学……我决心向宋鱼水同志学习,学习她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尚秀云法官在发言中说,宋鱼水先进事迹的精髓是她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因为如此,宋鱼水在办案过程中不仅给自己规定了对当事人的约法三章,还提出了在审理经济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中,应考虑把社会资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