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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向30万农户发放村务“监督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44 中国青年报

  本报邓州9月15日电(万洪志)“这些数字模模糊糊的,好像有‘鬼’。”不久前,河南省邓州市东城办事处下属一村民组公布的村务事宜,引起村民疑问,有人从家里拿来邓州市下发的村务监督指南———《告村民书》进行对照,发现该组没按要求公开村务,进而怀疑公开不真实。上级理财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会同群众代表对该组账目进行清理,结果发现确有不该招待和误工开支较高的问题。在党支部主持下,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罢免了该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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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豫西南的邓州市是一个拥有150万人口的农业大市。为了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向全市30多万农户发放了《告村民书》。该书由市委组织部和民政局联合编制,主要内容是告诉村民村务公开必须具备的内容、形式、程序、范围和时间,内容有8大项58小项,指导群众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例如,村的财务收支、税费负担、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款物发放、集体所有土地和村承包企业收益情况、公益事业、村务决策程序、村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必须项项公开,如果发生缺项和不实,村民可以举报,情况属实的话,有关责任人将受到处分。《告村民书》还公布了市乡两级的投诉地点和电话。

  为了便于村民监督,除了发放《告村民书》外,该市还采取乡镇、村、组三级统一建立规范的公开栏,并配置防雨罩、意见箱等,要求每月10日为各村财务公开日,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公布上季度计生、宅基地审批情况,每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公布村民税费负担情况,其他情况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对村党支部决定的事情,《告村民书》指出,首先要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和党支部扩大会议讨论完善,最后由村委会交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把关通过,无异议才可公布。有异议或重大事情,必须经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公布。群众对此有疑问,可向乡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市委市府有关机构反映。目前,该市已有多名村干部被投诉,并因此受到党纪处分,两名村干部被依法罢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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